0001
陳O心
ES0139
0002
王O荃
M1649
0003
林O翔
ES0136
0004
陳O均
HN0063
2023.12.03
中華民國醫用超音波學會
台大醫學院基礎醫學大樓502講堂
0
4
2023-12-04 起繳費
會員,技術師會員:$2000
會友:$0
住院醫師(PGY, R1-R4):$0
非會員(醫師):$0
護理或技術人員:$0
醫學相關學生(不給予參加證書):$0
EMTP高級救護技術員:$
一、 | 中華民國醫用超音波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辦理醫師會員專科醫師甄審,特訂定本辦法。 |
二、 | 申請醫師會員專科醫師甄審,須具備以下資格: 1、具本會醫師會員資格一年以上者。 2、具其他相關醫學會專科醫師資格者。 3、目前仍從事超音波醫學工作者。 |
三、 | 本會醫師會員專科醫師甄試:經甄審符合資格者,得參加甄試。甄試分筆試及口試二部份,筆試及口試均及格者為合格,合格者發給甄試及格證書。筆試不及格者不得參加口試。口試不及格者,筆試及格成績得保留二年,甄試及格成績可保留三年。 |
1、筆試: (1)出題方式:採用選擇題。 (2)範圍:參試者相關科別超音波領域之基礎及臨床醫學。 (3)記分標準:以一百分為滿分,六十分(含)以上為及格。 (4)論文加分標準:最近五年內,以第一作者(含共同第一作者)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本會雜誌JMU原著論文,每篇以三十分計;病例報告及其他每篇十分;並須於報名參加專科醫師甄試時即繳交證明文件。本項加分以三十分為上限,論文不得重覆使用於證書展延之計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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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口試: (1)範圍:參試者相關科別超音波領域之基礎及臨床醫學。 (2)記分標準:口試成績以口試委員評分總和平均,一百分為滿分,六十分(含)以上為及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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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 符合本條文之一資格者,可換發專科醫師證書: 1、甄試及格之前五年內有論文發表者(在本會學術大會第一作者發表論文一篇〔口頭報告或壁報,含病例報告〕;或本會雜誌JMU第一作者論文一篇) 2、在及格證書有效期間內,在本會學術大會第一作者發表論文一篇〔口頭報告或壁報,含病例報告〕;或本會雜誌JMU第一作者論文一篇 |
五、 | 專科醫師甄試每年辦理一次,其報名方式,筆試、口試日期及甄試地點等有關事項,於甄試前六個月公告之。 |
六、 | 報名申請專科醫師甄試應繳交下列表件: 1、報名表。 2、相關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影本或專科醫師考試及格證明書影本。 3、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四張(一張請貼於報名表)。 4、僅參加口試者,需繳交筆試及格證明文件。 5、甄試費用:由本會另訂之。 6、欲申請甄試及格證書,應繳交相關費用(費用由本會另訂之)。 報名參加專科醫師甄試經審查資格符合者,發給准考證,憑證參加考試;資格不符者,恕不退件。 |
七、 |
專科醫師甄試成績得申請複查,應於收到成績單之日起十日內,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,限本人申請一次。前項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試卷、提供答案、閱覽或影印試卷,亦不得要求告知命題或閱卷人員之姓名或相關資料。 |
八、 | 專科醫師證書費用:由本會另訂之。 |
九、 | 專科醫師甄試,有關之試卷、口試紀錄、論著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,保存三年為限。 |
十、 | 本辦法中,有關資格認定之事實及爭議問題,由本會甄審委員會裁定。 |
十一、 |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施行之,修改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