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續教育積分申請

注意事項:

  • 請於繼續教育課程開辦前一至六個月內提出申請,未依規定期限申請恕不受理。

  • 活動日期僅限填寫單一場次課程(同一個活動名稱及地點),如舉辦多場次(不同的活動名稱、日期時間及地點)請每場分開申請。

  • 未經本學會函覆認定前,請勿自行公告「中華民國醫用超音波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」,或刊登類似之廣告。

  • 依據本學會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辦法之規定,如僅於報到時發給全程出席之時數證明,而未能依個人實際參加之時數核發給證明者,本學會拒絕認可。

  • 申請單位為醫學會、醫事單位酌收教育積分審查登錄工本費 NT$1000,若申請單位為廠商,教育積分審查登錄工本費則為NT$5000,請線上申請後直接郵政劃撥繳納,劃撥執據於申請積分後回傳本學會,以俾教育積分審查事宜。

起:

止:

全程共 小時

(工本費NT$1000元)

(檔案類型:doc、xls、txt、pdf、htm或html等)